唐山晚报讯(贾英、王秀红、王雪漫) 记者8月18日从唐山市住建局产权处获悉,从6月1日起市中心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以下简称经适房)开始上市交易后,唐山市已经为1245套经济适用房办理了“经转商”手续,“经转商”后有243套房屋上市交易。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唐政办[2010]4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区域、按次序受理经适房补交费用和申办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性质《房屋所有权证》手续。目前正在受理祥荣里小区,9月份将受理吉庆里小区,10月份受理龙泉西里小区,11月份受理祥瑞里小区,12月份受理路南区、路北区出售的经适房小区,2011年1月开始,受理各单位出售的集资建房。
为方便市民,市住建局产权处推出了经济适用性质住房转商品房性质住房“立等可取”的流程,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市民只需经查档、缴费、审核、领证四步,手续齐全半小时即可办理完成。
另外,记者获悉,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满5年(含);2.已取得经适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者一致;3.按唐政办[2010]46号文件规定,补齐相关费用(已取得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另补交土地出让金),申办并取得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性质《房屋所有权证》。
针对市民询问的经适房具体上市流程,相关部门解释说,首先要审核购房年限。取得经适房《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以证书填发日期为准)的,直接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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