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保费自行放火 灯具城老板领刑13年

 

    河北新闻网张家口电(燕赵都市网记者刘雅静)轰动一时的灯具城老板为骗取巨额财产保险金而策划纵火烧毁自己经营多年的灯具城一案日前有了结果,张家口市桥东法院以放火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2009年1月20日2时许,张家口市某商场三楼的“五环灯具城”发生火灾,张家口消防支队出动17辆消防车、100余名官兵,奋力扑救两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商场过火面积达到1080平方米,库房及灯具城西侧物品被烧毁,部分房顶坍塌,外墙开裂,损失巨大。

    张家口消防部门与刑侦部门联合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对火灾现场进行侦查,发现商场二楼“东升家具”东门散落有多张报纸,现场还有7瓶盛装汽油的塑料瓶。勘查人员发现由报纸、汽油瓶和蜡烛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延时起火装置。经过分析,调查组确定这里为故意纵火现场。

    警方在现场提取的一张报纸上发现了手写的“XXX”字样,并确定“XXX”为市内一家大型超市。经调查,该超市装修时的灯具正是从“五环灯具城”所购。“这张报纸很有可能来自五环灯具城内部。”负责调查的民警分析说。

    根据这些线索,“五环灯具城”老板何某及其外甥朱某进入警方视线。

    何某在证据面前,交代了为骗取保险公司保金,故意纵火烧自己商场的事实:1月19日18时30分许,何某携带汽油等物窜至“东升家具”店,将7瓶汽油放在不同位置,点燃布置好的引燃装置后逃离现场,但当时没有引发火灾。20日1时30分许,何某又来到“五环灯具城”,将自己经营的灯具仓库点燃,从而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其外甥朱某知情不报,对何某进行包庇,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骗取其在保险公司投保的灯具城保险金为目的,经过预谋,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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