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刘俊杰、李建成)“是互助社帮我脱了贫!”8月5日,围场新拔乡岱伊下村贫困户唐民说。2009年,唐民想扩大胡萝卜种植面积,却没有资金,到信用社贷款又无人担保。于是,他从扶贫互助社借款9000元,种植了5亩胡萝卜,当年收入12000元,一举脱贫。
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承德自2006年在贫困村中安排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采取国家出一部分、贫困农户拿一部分的办法,当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需要资金时,通过联户担保的方式,从中得到资金支持。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行“村有、民管、民借”的管理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助资金由村民选出信任的人组成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在经营、服务中所产生的费用及借款户名单、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都予以公开、公示,接受股民监督。
截至目前,承德互助资金试点村已达156个,先后加入扶贫互助社的农户已达1500多户,互助资金本金达到323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576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995万元,有6600多个贫困户通过使用互助资金发展农业生产项目实现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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