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上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洁)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邯郸市于7月1日起,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开始上调。单位缴存部分由10%调至15%,个人缴存部分由6%调至8%。有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邯郸市从1993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为5%。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单位缴存比例提高到10%,最高不得超过15%;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提高到6%,最高不得超过8%。

【责任编辑:丁璨】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