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河北省总工会28日召开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为抓手,争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合力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企业和职工工资共决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省政府要求,从2010年到2012年,我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0年底规范建制率要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85%以上。
多部门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为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各地要积极推动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纳入党政工作考核目标。积极建立健全同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向政府汇报一次。今年年底前,所有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由党委负责人或工会主席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工商、税务、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履行组织推动和指导服务职责。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制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到今年年底,力争全省乡级以上都要建立健全三方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成立由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劳动定额管理指导组织,为企业或行业重点就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等问题进行协商提供有力指导。
多形式多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会议要求各地指导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不同所有制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规律,确定不同的协商协商形式和重点。对于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要坚持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规模较小、工会力量较弱,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地区,要开展以覆盖小企业为重点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县域以下同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开展园区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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