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10时,河北省会石家庄市区繁华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路口,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当路口北侧红色交通信号灯亮起时,南北向行驶的机动车在红灯前戛然而止。与机动车的“灵敏”反应不同,此时,部分南北向通过路口的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并未在第一时间“驻足”,而是闯过红灯,试图“加速度”通过。霎时,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行人和东西向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短兵相接”……
事实上,这种“马路大战”的情形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记者注意到,7月21日,是该市文明办、市交管局在该市市区开展的“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的第11天,也是此项活动原定的截止日。
政府出资奖励不闯红灯者
7月10日一早,石家庄市福兴阁职工郝召云像往常一样走在上班的路上。早8时,当她行至市区中山路与建设大街路口处时遇到红灯,就在她停下脚步等红灯的一瞬间,有人为她送上一份不期而至的礼物——送礼人是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郝召云得知,自己作为当日该路口“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获得现金奖励500元。
因不闯红灯而获得奖励让郝召云感到很有些意外,她表示,不闯红灯早已成为自己的习惯。
与此同时,河北邮政公司职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王秀山,作为该路口红灯亮起后“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也从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手中接过500元奖金。
当日,该市共有6位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骑乘人分别获得500元奖励。
此前,河北省省会文明办(机构名称——记者注)、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至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
7月21日下午,石家庄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华告诉本报记者,截至21日,此项活动共现场奖励“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和“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共164人,发放奖金8.2万元。现场奖励活动因前几天下雨而适当推迟,活动结束后该局将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