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刘晓辉、赵志宏、司会庚)为了发财,12名变压器大盗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疯狂盗窃60余台变压器内的铜芯,涉案价值高达55万余元。盗窃时,他们甚至连受害人住处的被褥、水壶都不放过。
日前,石家庄高邑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盗窃团伙主犯李某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盗窃团伙中,成员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5岁,均为高邑本地人。
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12名被告人伙同孙某(在逃)、张某(在逃)交叉结伙在高邑县县域及周边的赵县、柏乡等地作案多起。为减轻负担,盗窃变压器得手后,他们只取变压器内的铜芯拿走卖掉。据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共计盗窃变压器65台,价值555954元。 2008年1月份的一天夜里,该团伙两名成员还伙同他人骑三轮摩托车到高邑县某中学,跳墙进入后,从学校一楼仪器室偷走20台电脑及十二台电暖气偷走。经鉴定,被盗电暖气价值768元。
2009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该团伙三名成员欲盗窃高邑县张家庄村北旧厂子门口的变压器,三人赶到现场后发现变压器无法打开,未能实施盗窃。后被告人许某翻墙进入旧厂内,发现里面有机器后三人返回并商定再次在来盗窃。过了两三天的一个晚上,三人携带扳手等作案工具将厂大门锁剪断后,偷走4台电动机,院内的水泵、电视机、褥子、被子、饭锅、铝壶、炒菜锅等物也未能“幸免于难”,全部被几人一并打包偷走。经鉴定,被盗电机价值3600元。
2009年春节后的一天,该团伙三名成员在京广铁路高邑县南桥处,从铁路东侧盗窃防护桩两根。因女友不断被一男孩发短信骚扰,主犯李某甚是生气。2009年2月9日晚,趁女友与该男孩见面之机,李某纠集盗窃团伙另外两名成员将该男孩拽到高邑一电影院西侧路边进行殴打。该男孩提出给钱解决此事后,三人从其银行卡上支取4500元现金,期间,该男孩的手机还被“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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