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年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用600个公益性岗位

    ◇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优先照顾

    ◇不收报名费,考试不划范围,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河北新闻网7月1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记者今日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石市12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首批6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7月22日、23日可报名。此次公益岗位招用,采取的是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优先照顾。对所有报考人员不收报名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招用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具体事宜请向各招用单位咨询。

    ◆就业困难人员可报名公益岗位

    据了解,2010年公益性岗位首批招用600人,其中:社区治安巡防员45名、交通协管员90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77名、卫生监督协管员95名、蔬菜质量检测员84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联络员35名、为老服务员6名、救助服务员6名、护理员6名、残疾人专职委员48名、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联络员70名、社保协勤人员8名、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20名、环境保护宣传员10名。具体招用计划请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jzrsj.gov.cn)或各招用单位报名现场查询。

    首批招用的6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具有石家庄市市区户口(不含矿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又包括以下4类: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1)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失业金)人员;(2)企业破产、改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员。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就业困难残疾人员。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上这些报名者,都需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新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就业援助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限最长三年。协议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照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市就业专项资金全额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应缴部分由市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报名者需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三关

    这次公益岗位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2日、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者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jzrsj.gov.cn)下载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具体详情请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http://www.sjzrsj.gov.cn)。

    在报名时,要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报名(随军家属到市双拥办报名)。随军家属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随军报告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员另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工作,7月30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确认结果。经确认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符合考试资格的报名者名单,7月30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用单位公布,并组织考试和体检以及考核。最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照岗位类别,按招用对象,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会为其办理正式招用手续,经培训后上岗。

    另据了解,该市本次招用工作将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对招用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将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招用资格。

    相关链接:

    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梁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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