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1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记者今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中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将在7月25日至30日进行。
据悉,中职院校招生录取实行统一集中,分市录取。各市招生部门按省招委印发招生来源计划向招生学校提供电子档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各市办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生部门办理审核录取手续,并按审核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面向本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由各市招生部门自定。
我省今年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3+2”高职学校)录取的生源,必须为参加今年我省统一中考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五年制、“3+2”高职学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此外,外省市属学校、省内五年制、“3+2”高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医学类专业的中专计划,要按照省招委印发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各市、各学校之间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须经省招生部门同意。省内其他学校的中专计划可适当超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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