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示范村(居)不少于100个,提倡各市组织开展“百村(居)”示范活动
河北新闻网7月1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今天从河北全省深化人口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年至2012年,河北省将在全省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通过培训宣传、经验交流、评估命名等程序,三年内培育、树立上千个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副会长杨玉学,河北省副省长孙士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申报审核制度,即村(居)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县、市逐级评审验收、审核推荐,最后省里进行命名表彰。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示范村(居)不少于100个,还提倡各市组织开展“百村(居)”示范活动。力争在2012年底,使10%—15%的村(居)建设成群众自治的示范村(居)。
创建活动中,河北省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均达到9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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