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悄然收紧

    

    继银行住房商业贷款收紧后,省内一些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收紧闸门。记者从承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政策也悄然发生了变化,比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两次、首付比例提高等等。

    我省公积金政策收紧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精神要求,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配合国家宏观调控采取的措施。

    我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的“第一枪”打响在石家庄。据了解,石家庄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由以前的二成变成了首付三成;而以前并不区分首套、二套房的公积金也明确了二套房首付提高,由之前的二成变成了五成首付。其二套房贷的认定规则主要是看央行征信系统的贷款记录。

    继石家庄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近日,承德也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至三成。

    据了解,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规定包括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依据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情况,确定是否准予贷款。有“对个人信用报告中累计出现12期(含12期)不良信用记录的”、“恶意拖欠还贷累计6期(含6期)以上的”、“恶意连续拖欠还贷3期(含3期)以上的”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将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我市还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规定职工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还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后,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已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尚未还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两次。职工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上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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