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打造百亿企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和《全力培育千亿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确定13家2010年百亿元企业为重点培育企业。到2012年,形成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煤盐化工3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主导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以上。
13家企业被确定为重点培育百亿企业
“培育百亿企业和千亿产业,是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旨在加快引导优质资源向列为百亿企业重点培育对象的大企业大集团聚集,支持其进一步做大规模,做强实力。”《政策》中确定,全市范围内,年度销售收入已经达到百亿元的企业和到2012年有望达到百亿元的企业(跨市域企业集团指其邢台区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市政府确定2010年百亿元企业重点培育企业为:冀中能源、晶龙、邢钢、德龙、龙海、中钢邢机、今麦郎、旭阳、建滔、金后盾、吉泰、迎新、龙星。
一系列政策助力“百亿企业”做大做强
“从今年起,市本级及有关县市区都将安排支持百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列为百亿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的重大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奖励等。”
《政策》规定,对重点培育企业总投资5亿元、1亿元以上单体项目,在征用土地上实行价格优惠。对重点培育企业新上项目,一律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支持。
重点培育企业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经企业申请,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研究开发费用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创新团队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经费补助。
从市外引进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万元的安家补贴。
对重点培育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的,或以后年度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给予企业经营者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此外,《政策》还确定2010年重点培育企业将享受以下政策支持: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优先获得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集团化发展,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在邢台区域内投资发展,支持重点培育企业拓展市场,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直接融资,优先为重点培育企业配套基础设施,优先保障重点培育企业能源供应,优先保障重点培育企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培育企业运输需求,帮助重点培育企业提高通关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培育3个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主导产业
“到2012年,形成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煤盐化工3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主导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以上占全部工业比重由35.8%提高到76.3%,占GDP比重由19.2%提高到44%以上。”《意见》还分别提出了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煤盐化工等三个重点培育产业到2012年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高标准规划建设三大主导产业聚集区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原则,在“一城五星”及相关县(市)高标准规划建设装备制造、新能源、煤盐化工三大主导产业聚集区。“一城五星”区域集中力量打造邢台经济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基地、紧固件标准件工业园)、旭阳煤化工业园、内丘大孟工业园、邢湾机械制造工业区、任县河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内丘清修岗工业园、沙河机械零部件工业园。
县域重点建设好宁晋西城工业区、临西阳光轴承工业园、平乡自行车产业园、宁晋电线电缆工业集中区、清河汽摩配件聚集区、隆尧机械制造产业园、大曹庄工业集中区、平乡县城工业区等产业园区。
运用土地、环保、电价和政府补贴等手段,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和重点园区建设,促进新上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政策、资金、资源向产业园区汇集,鼓励高、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园区,推进产业集聚,提高产业关联度,加强产业链衔接。
“对年度销售收入超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10%、8%、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总投资5亿元、1亿元以上单体项目,在征用土地上实行价格优惠;对企业上年度新建成投产的扩能项目本年度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按同级财政分享部分的30%返还企业。”《意见》提出构建产业发展平台、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等8条培育千亿产业的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