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物价局主持召开听证会,拟对市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根据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拟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35元/立方米(每吨2.35元)。
26名各界代表参加听证
本次听证会预定参加代表27名,一人因事未到。参会的26名代表中消费者13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7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两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人员两名,经营者两名。
现行水价已执行四年
我市现行水价是2006年7月调整的,执行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9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2.4元/吨、工商企业用水2.5元/吨、餐饮业用水6.0元/吨、特行用水20.0元/吨、低保户用水0.55元/吨。
市自来水公司称七重因素导致亏损
听证会上,市自来水公司宣读调价申请称,受七重因素影响,供水成本持续攀升,截至2009年末,累计亏损达2064万元。具体包括:
电价上调。2006年6月及2008年7月电价两次上调,使得年动力费用增长145.44万元。
土地使用税上调。2007年6月,《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了2倍,造成增支67.62万元。
新增职工工资及相应费用。2008年按照上级要求调整2007年企业职工效益工资后,月增工资31.9万元,相应费用17.6万元,年增工资及相关费用594万元。
学校、幼儿园用水并入居民生活用水。2007年10月将2.4元/吨的学校用水价格降至1.9元/吨的居民用水价格,每吨水价降低0.5元,学校年用水量78万吨,每年减少收入39万元。
户表改造后小区管网维修费问题。小区户表改造后,为减少管网漏损,降低产销差,市自来水公司承担小区内管网维修,年开支维修费用36万元。
已投资即将完工管网改造工程费用。2006年调整水价时只计算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市区管网改造投资没有计入。市区管网改造投资共计4830万元,其中开发银行贷款3130万元、国债投资1200万元、债转贷500万元。按管网使用17年计算折旧,年提折旧额284.12万元;年需支付利息222.51万元,其中债转贷12.75万元、开发银行贷款209.76万元。两项合计506.63万元。
启动新水源地及滏阳水厂新增成本费用。2009年3月,市自来水公司承建的衡水市城乡应急供水滏阳新河水源地工程开工建设,2010年2月正式启动运行。该工程概算8328万元,新增成本费用3886.098万元计入供水成本。
方案将居民用水价格上调至2.35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对市区自来水基本水价提出了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35元/立方米(民政部门和工会确定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户用水由0.55元/立方米调整为1.0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工商企业、宾馆、餐饮等服务用水价格合并为其他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40元/立方米、2.50元/立方米、6.0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4.1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大多数代表同意调价方案
听证会上,各界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绝大多数代表同意调价方案,也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如完善低保户补贴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实行阶梯型水价、供水企业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加强宣传提高市民节水意识等。
会后,市物价局将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吸收其合理化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