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任秋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河北省委29日在石家庄市共同举行表彰大会,授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任秋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任秋华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办理了上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为当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胜俊强调,任秋华的先进事迹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广大法官要学习任秋华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学习她始终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学习她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学习她切实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学习她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要把学习任秋华与学习宋鱼水、陈燕萍等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提高司法能力、改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不畏艰难,开拓进取,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工作业绩。
王胜俊强调,当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任务。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学习宣传任秋华这样的先进典型,引领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努力争当先进、积极建功立业,在司法实践中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严格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宣读了《关于授予任秋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河北省委决定开展向任秋华学习活动。任秋华作了《当人民满意的法官 做社会和谐的使者》的先进事迹报告。
责任编辑: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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