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钢城分局破获一起发生在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院内的团伙盗窃案,七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缴获被盗面包铁40.6吨,挽回经济损失近12万元。
2010年2月8日,钢城分局接到报案,称海港分局港西派出所巡逻人员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外雇的个体车队老板)和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个体废品收购站老板),当场缴获从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院内盗窃的面包铁40.6吨。案情重大,根据抓获情况和现场勘查情况,专案组经过缜密分析认为,此案是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内部职工与外来人员相互勾结、里应外合所致。侦查方向应以案发当天值班的门卫人员作为突破点。
侦查方向确定后,办案人员首先从调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入手,同时在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门卫人员中深入摸排,还采取科技信息手段“三管齐下”。终于掌握了涉嫌盗窃犯罪的主要嫌疑人梁某某(男,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外雇的个体运输车司机)、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唐山市丰润县人、无职业)、夏某某(男,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门卫班长)等人的基本情况。但是这些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外逃不知去向。
办案人员根据已掌握的线索,不分白天黑夜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地方实施蹲守抓捕。可是这些犯罪嫌疑人经常变换藏身地点,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于是办案人员转变作战方式,逐一去做犯罪嫌疑人家属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主动到钢城分局投案自首,2010年5月10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到钢城分局投案自首。2010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到钢城分局投案自首。张某、梁某某、夏某某的投案自首,使得本案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0年2月5日找到同在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院内拉货的梁某某,商定用梁某某的翻斗车从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院内的铸铁机处装运面包铁,后再打通门卫人员盗窃出厂,同时由梁某某联系收赃的张某和卢某某(男,唐山市丰润县人,个体废品收购站老板)。2月6日,张某某让其外甥张某某(男、23岁唐山市开平区人、无职业)找到梁某某,于当晚按照他们商定的计划,在涉嫌参与盗窃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的西门门卫人员夏某某、吕某某(男、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雇佣的保安)、刘某(男、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雇佣的保安)配合下,将40.6吨面包铁盗窃出厂。
2010年5月10日,办案人员将涉嫌参与盗窃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的西门门卫吕某某、刘某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卢某某已被我警方上网追逃。目前,钢城分局己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梁某某、夏某某、吕某某、刘某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张某、陈某某提起诉讼,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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