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区域一”启动红色预警,但如果衡水市的污染指数小于500,那么该市必须启动红色预警,相关企业实行污染物强制性减排措施,而涉及市民生活的防护性措施,则可以按照当地实际污染指数而定。如中小学可以不停课等等。“这样可以避免干扰公众日常生活。”钱鹏说。
预警只可缓解污染加重但不能扭转污染程度
问:为何省会石家庄启动了应急响应,而污染似乎还在加重?
省环保厅大气处杨青副处长说,应急的作用只能是减缓,但不能扭转。
钱鹏说,从近几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来看,各相关市均能迅速行动,采取减排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污染加重的趋势,但总体上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气污染的状况,各别的市还从重度污染发展为严重污染。综合原因还是大范围区域性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另外,应急措施实施后,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当重污染天气即将发生或已经出现了,再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很难或不可能立即见效。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污染治理必须在日常预防措施上下功夫,减排措施科学性、减排措施实施力度,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这三个前提决定了应急响应取得的效果。也就是说,提早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在此基础上再采取应急预警措施才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否则,应急响应就会大打折扣。“从客观来说,重污染天气应急作用是有限的,应急是必须的,但不是治本之措。”
会专家均表示,污染物在静稳天气条件下不易扩散,尽管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但“盖在被子里的”污染物的量还在持续增加,气象条件不改变,污染物积累,必然会促使污染加重、预警升级。“就像25日夜里的一场风,便灰飞烟灭了!”
要进一步研究应急响应的科学性
省环保厅原总工王路光与省科技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郭斌教授均是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成员。他们就《预案》的落实也表达了自己的建议,即应该更加强调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进一步研究应急响应的科学性。此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第一时间让公众了解空气污染程度,在第一时间收到预警预报信息,同时还了解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王路光说:“一旦预警发布,必须使全社会的应急机制处于激活状态,要让预警信息无阻碍传送。”此外,专家们也表示,在实际中,应急响应要更科学化。“预警不是简单的一开一关,企业的生产流程不可能说停就停,因此要加强研究,提高预警预测的准确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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