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20日内办理完毕社会组织申请变更、注销登记
《办法》指出,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事项、备案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组织修改章程,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根据规定,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的;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对社会组织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应在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社会组织申请换发、补发登记证书,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