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廉租房禁止私下调换 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河北新闻网
2011-05-30 23:51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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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会(石家庄)5028套廉租住房经各区摇号已分配到户。记者从市房管部分获悉,针对不同区域廉租住房是否可以调换的问题,市住房保障部门表示有成立“换房平台”的想法,不过是否允许换房将根据被保障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研究决定。同时,被保障对象私下自行换房行为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廉租住房分配到户后,分到廉租住房的家庭都十分高兴,不过由于廉租住房是随机分配的,因此个别家庭对分配到的廉租住房多少有点不满意。昨日有长安区住户给记者打电话表示,他查了分配信息,自己此次分到了廉租住房,家里人十分高兴,不过位置却是在桥西,而现在孩子在桥东上学,感觉搬过去生活工作等都不太方便,要是能和桥东的住户换换房就好了。

    “为方便被保障住房家庭的学习、生活,我们一开始也有成立‘换房平台’的想法,但现在还没有最终落实,对不同区域的被保障家庭是否允许换房,我们将积极进行研究,最终根据被保障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决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廉租住房之间一般是不允许调换的,因为这之间要涉及被保障家庭之间的租金重新计算,信息的重新调整,将来管理等各项工作。不过,从方便被保障人群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考虑,对不同区域的被保障对象,我市将结合被保障对象的需求进行研究决定。不过,同一个廉租住房小区将是被禁止换房的。此外,被保障对象不经过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就私下换房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这种行为将取消被保障对象的住房保障资格。

    “通过摇号分配到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人不能再放弃配租,否则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已经分到廉租住房的申请人,根据《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进入配租范围内的家庭,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配租结束后,近期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符合配租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户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符合配租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户必须持《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及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的指定地点,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后,将陆续分配拿钥匙入住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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