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一:在人多拥挤的商场附近、非机动车道上,“碰瓷党”或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趁目标车辆靠边、倒车、调头时,瞅准机会突然撞上去,把自己撞成轻伤或者假装受伤,对车主进行敲诈。更有甚者,先把自己弄伤甚至致残,再故意碰撞目标车辆,以诈取钱财。
手段二:利用车辆驾驶员不良驾驶习惯或者违规行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碰瓷党”在城区主要环线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驾车转悠,寻找违法变道、路口抢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或外地车辆,伺机故意撞到对方,制造“碰瓷”事件。
手段三:钻法律“空子”,选择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有意用身体撞击目标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应给行人让行,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法律首先推定,一般情形下过错都在机动车一方。正是利用了这点规定,“碰瓷党”可以“合法”地索取赔偿。
手段四:利用破旧、有刮擦损伤痕迹的名牌车制造“碰瓷”事故。因所用车辆为名牌车,获得的赔偿也就比较高。
另外,高速公路车速非常快,一般很少出现“碰瓷”现象。“碰瓷党”想要钱,但也不想因此丢命。但通往高速公路的匝道,车速较慢,容易成为“碰瓷党”作案路段,外地号牌货车常常成其目标。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