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涉嫌非法拘禁?
昨日,石家庄张鑫海律师致电本报,表示愿为游客孔女士等人免费提供法律支持,并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张鑫海律师认为,如果当时景区没有开门,应被认定为未营业,所以不存在逃票的问题,充其量可能涉嫌侵权;即使存在逃票,也只能要求补票,景区没有处以罚款的权力。其次,扣留游客8小时,如果没有殴打、侮辱行为,属于非法拘禁行为;如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则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第三,景区说500元是赔偿款没有依据,即使是赔偿款,也应是双方对数额协商的结果,而不是由景区单方确定。第四,如果在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被害人迫于压力自愿交钱换取自由,数额低于1000元的该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如强制拿走钱款则涉嫌构成抢劫罪。
报道刊发后,读者纷纷表达了对此事的关注,
■事件引发读者热议
并就景区如何改善服务、提升旅游质量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读者认为,景区工作人员应规范在工作中的行为,如遇到不买票进入景区的游客,首先应进行验票,然后再劝说补票,如果不买,可采取法律允许的措施,目前这种处理方法透露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缺乏。也有读者认为,游客在出游时要学会保护自己。
■赵县政府将介入调查
昨日,河北省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事件尚未彻底明了,但景区在处理上未对游客的权益和尊严足够重视,赵州桥作为旅游窗口单位,发生这样的事很不应该。昨日上午,市旅游局也致电赵县旅游局过问此事。据了解,赵县县长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昨日21时许,赵县旅游局来电称,旅游局对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做了具体规范,处理与游客纠纷以劝导、帮助为主。
【责任编辑:李瑾】